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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问题答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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仓库火源管理有哪些规定?

来源:未知 黑龙江省哈尔滨消防设计服务网 2020-09-18 14:38

1、仓库区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,库区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,进入甲、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,必须登记,并交出携带的火种; 

2、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,不准使用火炉取暖; 

3、在库区使用火炉时,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,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,落实到人,火炉的使用地点,必须符合储存物品的分类和防火间距要求; 

4、汽车、拖拉机进入库区,必须安上防火罩,减速行驶,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可燃物; 

5、库区以及周围50米内,严禁燃放烟花爆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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